2013年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7-25 15:08:24   来源:北京公务员考试http://www.576edu.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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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统一安排,结合资格审查结果,现将2013年下半年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招录公务员专业考试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情况

根据招考简章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按照资格审查结果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我局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人选。

二、考试时间、地点

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7月29日上午9点30分开始

面试时间:2013年7月31日上午8点30分开始

专业考试及面试地点: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六层会议室

候考地点: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机关八层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4号

三、注意事项(考场规则)

(一)笔试规则:

1、考生应于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2、考生入场除携带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外,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 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号旁边,以便核验。

4、 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5、 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15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6、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按要求先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规定的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造成无法辨认的,后果自负。

7、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答题,禁止使用涂改液。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试卷无效。

8、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模糊或污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得夹带、冒名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核验回收完毕后,统一离场。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不得再进场续考。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本《考场规则》、不服从监考员管理的考生,监考员将依据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面试规则:

1.考生应于各场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候考室。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请保持安静并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放置在统一位置,在工作人员引导安排下进行抽签排序。

3.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确须离开的需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离开。

4.面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5.考生在进入考场进行面试前,将携带物品交由工作人员暂时保管,面试结束后携带离场。

6.考生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7.考生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违反本考场规则、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考生,将依据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赵楠 联系电话:85012232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obo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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