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2015国考证监会法律类专业考试分析

2014-11-30 10:14:09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576edu.com/    点击: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真题解读峰会

2018国考公告】【职位表】【职位检索】【考试大纲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2015国考证监会的法律类专业课考试已经结束。据中公教育专家分析,今年考试与去年相同,整张试卷也是分为证券基础知识和专业考试两个部分。下面分别从这两个部分具体分析。更多国家公务员考试信息欢迎访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第一部分 证券基础知识

题型题量不变,考点分布与去年相似

与2014年相比题型题量不变,证监会基础知识部分依然是60道选择题,共40分。2015国考证监会证券基础知识这一部分的重点依然集中在期货、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证券公司等知识点。题目考察的难度与2014年持平,考察的都是基础层面的知识点,知识点涉猎的范围较广,比较庞杂,但大部分的知识点在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当中都能涉猎到,大部分都是记忆性的概念性问题,比如在这次考试中多次考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期货交易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题目难度与往年持平,难度适中

整体与2014年相比,无明显变化,难点依然集中在证券市场的证券机构和证券市场的交易工具和交易制度这几方面。但去年考到了《证券法》,今年在题目中没有涉及,去年还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今年也没有考到,但是两年都考到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清算和交收这两个细小的知识点,但是总体上依然以期货、公司法、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为重点。以下是在今年的考试中出现的一些频率比较高的知识点,也是比较集中的知识点:

1、期货

考察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挂牌合约的合约月份、商品期货的大户报告制度、期货报价方法、期货盈亏状况计算、期货套期保值运用条件、套期保值方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期货投机交易、期货期权与期权的区别等知识点。

2、证券公司

分别考察了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证券公司的母子公司、证券公司的监管制度、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公司业务。

3.证券投资基金

考察的知识点有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封闭式基金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分类等相关知识点。

真题解析

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

A.企业债券

B.有担保公司债券

C.政府机构债券

D.金融债券

【答案】D。中公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

第二部分 法律专业知识

范围广阔 题型题量不变

证监会法律考试的范围向来很广,涉猎的法律之多,让考生应接不暇,从传统的行政法、民法、宪法、诉讼法,到专业性的证劵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公司法,再到冷门生僻的信访条例等内容都会考察,今年的考试范围依然很广。2015年国考证监会法律的考试,题型不变依然是单选、多选、不定项,题量也没有变化。但是知识点的分布上,有些小的变化。

题目难度与往年持平

证监会法律类专业课的考试难度其实并不大,由于涉猎范围太广,而且很多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并不能做到十分的全面,所以,见到题目的时候往往觉得难度比较大,其实,这里考察的题目很多都是直接考察法条,有些题目虽然以案例的形式出现,但是最终也是根据法条设计出来的案例,中公教育专家认为,只要复习的仔细,题目都能够做出来。

比如:

113题,A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张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张某可以向A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的行为,张某可以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张某应当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诉讼

D.张某可以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113.【答案】AB。中公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于甲区公安分局做出的行政行为,张某可以向A是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A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甲区公安分局的行政行为,张某起诉时应当以甲区公安分局为被告,故应当由甲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正确,D错误。对于以上行为,张某可以复议也可以直接诉讼,C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

分析:本题考察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的内容,案例十分简单,只要能够明确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关系和二者的管辖,就能够得出正确答案。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您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阅读资料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专题
国家公务员考试互动交流QQ群:279086766


[责任编辑:zw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