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顺县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20名公告

2017-08-24 09:34:04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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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永顺县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了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充实乡镇基层领导班子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的名额及职位

此次拟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20名,具体职位为:乡镇副职10名,乡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4名,乡镇司法所长6名。

二、选拔范围

县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州属在永单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三、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

(三)身体健康;

(四)符合各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三)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五)其他不宜报考的。

年龄、任职及工作年限和各种证件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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