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选调干部10人公告

2017-10-09 09:17:34   来源:门头沟政府网    点击:

选调公告:2017北京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选调干部10人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9:00至2017年10月16日17:00。更多北京公选遴选考试资料,请点击北京公选遴选考试网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决定开展2017年选调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全市经批准备案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编制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干部10名。

选调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后确定选调人数。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2.中共党员;

3.在现单位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科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副主任科员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7.具有2年(含)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含));

8.熟悉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组织人事等业务,或具有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及其他相关党务、行政部门工作经历;

9.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正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继续处理的;

4.曾受过党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填写《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2017年选调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发送至电子邮箱mtgjwgbs@163.com;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通过传真方式发送。

2.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9日9:00至2017年10月16日17:00


[责任编辑:bjoffcn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