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考试资料:【中公北京会计考试网】提供2018北京中级会计考试题库,包括中级会计经济法真题及答案、历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模拟练习题。本文为广大考生提供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之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2017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预习知识点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中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经营规模以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的具体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为:1、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2、除上述规定以外,年纳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招生代理 | 支付方式 | 网站地图 | 手机页面 | 友情链接
Copyright©1999-2018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北京公务员考试 电话:010-51657188
网校报名:400-900-8885 图书订购:400-6509-7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9层 010-56296186
北京中公教育—国家公务员考试、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北京教师招聘考试
网址:http://www.576edu.com/ Email:offcn.com@163.com
京ICP备10218183号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593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