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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也是事业单位考试的高频考点。在考试中,这一部分的考察,以识记为主,理解为辅,下面让我们来回顾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一、知识点回顾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依据
1.历史依据: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具有各民族集中在一个国家内共同生活的历史传统。
2.人口分布依据:长期以来中国各民族分布以大杂居、小聚居为主,长期的经济文化联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适宜于合作互助,而不适宜于分离的民族关系。
3.政治基础:1840年以来,中国各民族都面临着反帝反封建、为民族解放而奋斗的共同任务,在共御外敌、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长期斗争中,各民族建立了休戚与共的关系,形成了互相离不开的政治认同。这为建立一个统一的新中国,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4.现实发展依据:中国人口、资源分布和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国家繁荣、昌盛。从根本上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1.前提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
2.自治机关
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注意,民族乡一级政府不属于自治机关。
3.特点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因此我国的民族自治不是简单的民族自治或区域自治,而是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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